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,说是你如果欠别人的钱超过三年,这个钱就不用还了,诉讼时效超过三年还能不能上法院起诉对方?其实法律上还真有这样的规定,但是呢,广州讨债公司王总要告诉大家,并不是你想象的这样。这个诉讼时效的问题呀,相当的复杂,今天讨债公司给大家讲清楚,各位一定要集中点。
第一,并不是所有的欠款都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,哪些适用哪些不适用呢?讨债公司告诉大家,如果双方在欠款或者是借款的过程中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期限,那么从还款期限届满那天开始呢,是可以起算三年的诉讼时效的。但是啊,有一种情况是双方存在借贷关系,但是从没有明确过何时还款,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你从来也没有跟他要过钱,他也从来没有向你还过钱,你说这事巧不巧,最长是可以适用20年的诉讼时效。
第二、诉讼时效的三年是一个固定的期限吗?并不是,大家听好了,如果在这个诉讼时效的三年之内,你向对方主张过还钱的权利,或者是对方向你还过钱。那么从你要钱那天开始,或者是从对方还钱的那天开始,这个诉讼时效都要重新的起算三年的。
第三、那有人就说了,我明确我的钱已经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了,对方也失联了,我也没办法套话了,那我是不是就不能起诉了呢?当然不是,请注意,法院是不得自主的去适用诉讼时效的,什么意思呢?就是如果这个案子我们虽然超出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了,但是如果我委托过广州收数公司上门追债过,余款对方还是不付款,我再起诉到法院,法院是必须得受理。
如果受理对方又联系不上,对吧?或者是说他明知道你起诉他,但是他就是躲着不出庭,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对方没有出庭,以诉讼时效为抗辩,那么你是依然可以胜诉的。怎么样?关于诉讼时效大家是否已经清楚了呢?如果针对诉讼时效的问题,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,可以给我们追债公司打电话咨询,我们会尽量为大家解答。